叶赫那拉 发表于 2019-3-6 20:08:52

【悬疑】罪夜之奔 全1季

本帖最后由 叶赫那拉 于 2019-3-6 20:13 编辑


中文名罪夜之奔 外文名 The Night Of/Criminal Justice
其它译名 纽约杀人夜(港);谜之罪夜;罪恶之夜;迷夜;黑夜里的正义;司法审判
发行公司 HBO有线电视频道 [美国] (2013)
首播时间 2016-07-10(美国)
导    演斯蒂文·泽里安;詹姆斯·马什
编    剧斯蒂文·泽里安;彼得·莫法特;理查德·普莱斯
主    演约翰·特托罗,里兹·阿迈德,比尔·坎普,珍妮·伯林,阿玛拉·卡兰,迈克尔·威廉姆斯
集    数 8集
每集长度 单集片长60分钟
类    型 剧情;犯罪
上映时间 2016-07-10(美国)
简介
一位腼腆可爱的大学生纳兹(里兹-阿迈德饰演)受邀参加在美国上东区举行的一场派对,他没有告诉自己的父亲就开走了他的出租车,结果在路上他的车子被一位年轻美丽的姑娘拦了下来,这也成为一场噩梦的开始。这一夜过后,纳兹被控犯有谋杀罪,他将面对的是美国司法系统的各种阴暗面,同时作为巴基斯坦移民的儿子,他也将面对很多蓄意而为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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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罕见的短美剧,播出后反响热烈,据说HBO有可能续订第2季,只是目前没看到进一步消息。
看一部外剧如同领略一次异国的风土人情,总有点收获。比如男主,一看长相就是南亚那边人,有个镜头他们一家人围坐用手吃饭。我立刻查阅了一下巴基斯坦和印度的关系,是不是同宗同源,毕竟印度手抓饭是出名的。结果,发现这印巴矛盾不是一天两天,2月底还刚发生激化,打落了飞机.....
虽然是巴基斯坦人吧,但男主剃头以后,我竟然发现,这人怎么那么像罗伯特.卡洛斯啊!


扯远了。说本剧,带入感还是很强,导演镜头语言透露的很少,让观众不停的在猜,猜的同时又很彷徨。
男主被抓后,我也很疑惑,到底该相信谁。凡是个人过来,都说“我是来帮助你的”,自己能掌握的信息很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没有常识去判断来人心里打的什么算盘,按他说的做有没有坑你。到底眼前人是救命稻草,还是背后捅刀子,都很疑惑。
男主想给律师细说事件始末,律师说:闭嘴(上图)。“他们(警察)会编故事。他们有他们的故事,我们有我们的故事。最后取决于陪审团喜欢哪个故事。”——然后我查了下中国法律界,搜到篇文章,放在沙发,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后几集,有几个选陪审团的镜头。有意思!我只记得早年香港那些戴金色假头套的法律剧中,对陪审团算是有所尊重的,而近些年的刑侦剧里,大多是警察、律师当主角,什么陪审团和不存在一样,证据一摆慷慨陈词几句,最后就判了。要么就是法官呼风唤雨,黑幕一片,反正没陪审团什么事。
又是知识啊,饶有兴趣的查阅了一下老美是怎么选陪审团成员的,公诉方和辩方还有权利拒绝其中几个要求重选(具体就不引用了)。

好人,坏人,不重要。这故事最终也是一个开放式结局,第2季正转反转都能拍——当然,作为一个专业吐槽家,怎么能不吐槽呢——表现一下,男主在楼下厨房醒来,穿着衣服,衣服上并没有血迹!如果是意识不清之际杀了人,满床满墙血,怎么可能自己身上,衣服上没有丝毫血迹?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就可以肯定不是自己做的,不存在“不知道”“可能是我杀了她”之类的模糊判断。

湿疹和猫,这个贯穿整剧的桥段不晓得导演想表达什么,大概是为了衬托律师是个有爱心的好人吧。尤其是吃了中药以后去互助会秀,太逗了。

最后谈一谈男主的亲妈,一度不相信男主,拒接儿子电话。挺同情的,只有他爹相信他,也没有为了老友的车起诉儿子,亲情有时候真的不过如此。

叶赫那拉 发表于 2019-3-6 20:09:13

千万别做刑辩律师

作者:吴法天
来源:法天说法
最近朋友圈在刷一篇文章,说中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只有14%。然后就有人出来辟谣,说这不科学,怎么可能那么低?以案件数量为分母的统计是不对的,应该以被告人为分母!我数学不好,觉得这样算下来应该更低啊。反正经过长篇大论后,作者的结论是,中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应该是19%!说律师辩护率只有14%的太无耻了,是何居心?好吧,居然提高了五个百分点,可喜可贺啊。
搞了那么多数据分析,其实都证明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刑事案件或者被告人是没有辩护律师的。我本人是一位刑辩律师,但我跟我的学生和助理都说过,千万别做刑辩律师,如果你是想赚钱,别做刑辩,如果你想出名,也别做刑辩。如果你不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有着非凡的勇气和毅力的话,别做刑辩。
当你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成为辩护律师,就会发现,艰难的历程从此拉开帷幕。而后你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还未必能取得真经,功德圆满。
看守所永远都坐落在城市边缘或者郊区鸟不拉屎的地方,别指望导航可以搜到。去异地办案,如果不提前规划好路线,找犄角旮旯的看守所就会是第一个难题。找到以后,提交会见手续,正常情况下是可以马上安排会见的。但法律规定是48小时以内安排,有的地方为了刁难律师,就拖上47小时59分再办,你也没脾气。当然,遇到人满为患的看守所,你去晚了那么一点点,就没位置了,得等。曾经有一次,我在某地看守所会见,排在第二个,结果那个看守所就一个会见室,必须等前面一位律师出来才能让我进去,结果前面那位老兄就是耗到下班,真是杀人的心都有了。更可恨的是,办案单位如果不希望律师会见,就总是以“提讯”为名不让你见。你去,他们就说提讯,你走了,他们就不提讯了,捉迷藏。我在益阳桃江看守所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故意提讯一整天,占着茅坑看着你尿急,耗死你,心理素质不高的真的要崩溃了……
有的犯罪嫌疑人罪轻、身体不好,或者确实是无辜的,很想取保候审。如果办案机关不想给他取保,律师提交多少次申请,有多少正当的理由就是不行,关到认罪为止,关到判刑为止。我没有统计过,但我国的未决羁押率应该是全世界最高的了吧,以羁押为常态,以取保为例外,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不能取保,就算看守所人满为患。不是本地人,不取保,不认罪,不取保,不病入膏肓,不取保……反正是否决定取保完全取决于办案单位,以至于有一种专事“捞人”的掮客,在公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家属之间游走,赚取比律师费还高的报酬。不屑于勾兑的律师,只能老老实实地等着羁押期满,再不断延长。
你永远无法计算羁押时间,7天,37天,加两个月,再加,再加,只要想延长,总有各种理由延长。外地户籍的,都叫流窜作案,有共同犯罪的都叫结伙作案,有过一次以上的,都叫多次作案。案情重大疑难,延长,发现了新罪名,延长,需要鉴定,延长,重新调查,延长。在历经无数次延长后,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如果是纪委办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前面还根本不计算时限,关多久都是白关,不折抵刑期。时间不够用了,就说发现新罪名,又重新计算时限,反正拖到实在不能再拖了,然后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阅卷。但检察院不会主动通知律师阅卷,往往需要律师联系承办人。承办人的电话是办公电话,永远是没有人接。这个规律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适用,叫“无人接听定律”。律师阅卷需要预约,否则有可能办案人员出差,去提讯,或者去开会,去开庭,反正办案人员不在就有可能阅不到。当然,现在有了案卷室稍微好一点。阅卷时,需要律师亲自复印,如果很不幸地,像我办理的一些重大案件,主要证据复印件有上千页,那一天基本上干不了别的事了。当然,你也可以拍照,拍到内存爆满。在千百次单调机械的声音中,你会开始怀疑人生。
负责任的律师,会在每个阶段试图跟办案人员沟通,但是正常情况下时找不到人的,好不容易找到了,又不能谈案情,他们会制止,说到法庭上再说,永远是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你想说服办案人员不起诉或者撤诉,准备了很多理据,也没有沟通的渠道。于是,写好法律意见书,邮寄过去,石沉大海,你都怀疑是不是让邮递员给吃了。所有的寄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法律文书,都是收发室签收,然后再也杳无音信,我一度对每个机关的收发室充满好奇,不知道这些邮件会不会跟一堆报纸一起按斤卖给废纸回收站。
好不容易到了法院阶段,很多案件都已经过了大半年,辩护律师长吁一口气,心想还好老子挺过来了。可是,磨难才真正开始。案件移送到法院,到法官决定开庭,这段时间比较难熬,但更难的是,法官决定开庭有时都不跟你商量。他要看自己的案件排期,要看检察官的排期,然后再通知律师。律师说重庭了,那天我有课,那天有很重要的事情,不行,爱来不来。好吧,忍了,去开庭。我就遇到过好几次通知开庭时间,然后我排除万难飞到法院所在地,法官又临时通知延后的。延后的理由,有时候说是自己要出差,有时候说抽调办案,有时候干脆说没准备好。反正审判阶段,同样是可以各种理由延期的。
律师在审判过程中,受到的刁难和阻力,比前两个阶段稍小,但很虐心。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成功率几乎是零,程序要走的,但很难成功。好吧,进入实体辩护,开庭辩论很成功,感觉这个案件应该赢了,但不会当庭判决,再拖几个月也是很正常的。合议庭要评议,然后承办人要写报告,要上审委会,还要上报政法委,你看不见的程序太多了。自己写的辩护意见还不能公开,否则会说你用舆论干预司法。可是,舆论影响司法也要两说,促进司法公正,希望依法办案的声音要鼓励,要制造影响让违法办案的要杜绝。一刀切,反而是正义的呼声不彰,被人为压抑,暗箱操作、行政干预的力量却无法受到监督。
我办理的南方某地的案件,其实证据显示是挺冤的,侦查阶段,开始是定非法拘禁,后来领导说要往大了整,专案组动用了几十名办案人员,用了大半年时间,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定性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加一堆罪名。然后检察院承办人认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没上检委会就被否了,几百页的报告,改了一部分论证,硬改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起诉了。法院审了,合议庭还是认为不构成,上审委会,审委会投票也认为不构成。上报政法委,政法委书记认为构成,要审委会重新投票,结果重新投票的结果变成了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一审九个罪名,律师打掉六个,最后认定了三个。一审程序走下来花了三年多时间。
然后进入二审。经过漫长而艰苦的辩护,庭审相当成功,八月开庭,本来九月就要判的,但又延期了。体制内总是不乏正义的力量,合议庭根据事实和证据认定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上报审委会。结果这时,法院新换院长,审委会几次延期,最后终于开了,结论也是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不能高兴太早,因为还要上报政法委。一审时的政法委书记已经落马了,但现在的政法委书记会主持公道吗?没到最后一刻还是没把握。因为构不成该罪,涉及到有人无罪,有人国家赔偿,检察院肯认输吗?果然,在被告人被抓四年半后的今天,检察院又重新移送了一个新罪名,说四年多前还有一个漏罪。真是不关到死不休啊。
司法体制内一位正直的官员,看不下去这些黑幕,偷偷跟我讲了这些真实情况。我说,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被告人白手起家做生意积累了上亿的财富,人家借他的钱,没还上,他家人去讨债,把老赖关在宾馆里要钱,构成了非法拘禁,最多算讨债型的非法拘禁。黑社会这个大帽子太大了,关了四年半时间,到现在都没下判决,难在哪里?他说,难判是因为背后有几个亿的财产,早就查封没收了,让办案单位再吐出来难啊。我听了,悲伤、愤懑、难过一时涌上心头。做刑辩太难了,靠证据靠法律,打不过看不见的手。
民事案件,不用跟公安、检察打交道,不用跑看守所,开个庭,轻轻松松律师费到手。刑事案件耗时耗力,你以为律师费很高吗?并非如此。如果按办案时间折算,刑事案件的律师费根本没法跟民事、经济以及非诉案件相比。而且,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因伸冤、上访耗尽资财,往往交不起律师费。像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案件,被告人全部财产早被查封,更是拿不出律师费。经济上的压力还不算事,刑辩最大的风险还是刑法第306条专门针对辩护律师的,稍不小心,就会因所谓的帮助伪证罪被抓被判刑。所以很多律师本该进行的调查取证,也都因为怕遭到公安、检察院的报复而不敢进行,刀口舔血的活儿啊。
十年前,我在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做访问学者,认识了当时是台大法学院的博士生杨智杰,并成为很好的朋友。他送给我一本他写的书,叫《千万别来念法律》,当时在台湾很畅销。我对这本书记忆犹新,还专门写过书评。这本书其实是痛陈台湾司法考试以及法律职业的一些积弊沉疴,对以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反思和批判。我以十年的刑辩律师经验,如果写一本《千万别来做刑辩》,也是绰绰有余。不过,书中除了吐槽刑辩之艰辛外,必然要揭露刑事司法领域内的各种潜规则以及暗黑力量,这种书恐怕也很难面世。也许等我老了,法治实现的那天,我可以有时间和精力写回忆录,记录一下这段艰辛而刻苦的历程。

片片枫叶情 发表于 2019-3-6 21:31:16

让我想起香港的那些法剧了。

輪茴、誰等誰 发表于 2019-3-7 06:30:37

感***常,不是我还是看看别的吧,国产片看看蛮好的

雪千寻 发表于 2019-3-7 07:25:14

看剧情蛮吸引人的。有空观摩下。

雪千寻 发表于 2019-3-7 07:27:18

完蛋~我又把第五项当5星了。

随心而遇 发表于 2019-3-7 14:12:03

雪千寻 发表于 2019-3-7 07:27
完蛋~我又把第五项当5星了。

{:2_278:}我就在想是哪两个投了1星

随心而遇 发表于 2019-3-7 14:12:28

这个剧情看着还不错
剃了头是有点像罗伯特卡洛斯啊

叶赫那拉 发表于 2019-3-7 15:44:49

随心而遇 发表于 2019-3-7 14:12
这个剧情看着还不错
剃了头是有点像罗伯特卡洛斯啊

哈哈,知道此人的女生不常见啊{:2_260:}来个对比图:没剃头是这样

剃了头这样

可爱的卡洛斯这样

随心而遇 发表于 2019-3-7 20:37:44

叶赫那拉 发表于 2019-3-7 15:44
哈哈,知道此人的女生不常见啊来个对比图:没剃头是这样

剃了头这样


黄金左脚啊 任意球漂亮得不行 喜欢的球星之一

西西。 发表于 2019-3-8 19:09:47

本帖最后由 西西。 于 2019-3-8 21:52 编辑


侧脸看又有点像罗斯,不知道为啥他要跑?
看完第二集我咋觉得那个继父也有嫌疑,另外那个骑摩托车的也有可能,路过的两人中的另外一人
哈哈哈,不行这部剧让我很好奇下面会怎么演

西西。 发表于 2019-3-8 19:18:57

本帖最后由 西西。 于 2019-3-8 21:54 编辑

叶赫那拉 发表于 2019-3-6 20:09
千万别做刑辩律师

作者:吴法天

美国法学家霍姆斯的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优秀的律师就像一个既懂得各种专业知识又做过几千台手术的医学博士,对于律师而言,经验与知识是并重的。
在中国,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人们更加看重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35岁左右的律师,不论接到什么具体类型的案件,客户给他的酬劳通常不会超过100万。如果所有条件不变,律师变得白发苍苍时,酬劳谈到上千万都有可能。这些表象背后,蕴含的就是经验的价值。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客户的问题。对控辩双方和家属以及公诉机关,各个主体的利益诉求,要有基本的理解。
作为一项服务业,如何与人建立信任,永远是核心技能,真诚是道路本身。黑幕重重,任重道远,远不如我想像的如此美好

无魂回归 发表于 2019-3-11 21:39:23

很少看美剧

西西。 发表于 2019-3-14 08:01:57

本帖最后由 西西。 于 2019-3-14 08:04 编辑

营造着暗黑氛围吸引着我往下看越有料,追完了,第一次没有快进,深怕漏了些什么
约翰说得对:去他们的,好好活着。
人生已经改道,只能自己面对
很多很多的细节在我们看来需要jc查证属实的
他们却可以简单主观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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