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jun9087 发表于 2009-10-16 12:50:15

[公告]本版版规,不看被扣分的后果自负!(2014-05-9更新)!

本帖最后由 虫子吃草 于 2014-5-11 12:16 编辑

   首先欢迎大家加入ii23社区,希望各位会员能遵守 II23休闲社区总版规(2014.05.08) 规定!

   一、注册所使用的用户名、用户资料、论坛头像,个性签名等个人信息中严禁含有以下资料
1、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等相同或相似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2、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等相同或相似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3、与其他本社区其他会员相同、相仿的名字或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4、不文明、不健康或和情色打擦边球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浏览不适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6、具有侮辱本社区其他会员性质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7、与管理员以及版主相似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8、涉及政治、暴力、黄色淫秽、辱骂、广告交易性质(含QQ群、网址等)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注:如违反以上规定,最低给与禁言至封号封IP等处理

二、发帖回帖严禁方面的规定
1、严禁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2、严禁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3、严禁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4、严禁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5、严禁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6、严禁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7、严禁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8、严禁发表与本社区原创软件(不含核心会员原创软件)功能类似的同类软件信息(含截图、附件等信息),不允许讨论非原创版块中的软件信息。
9、严禁发布带有病毒和木马的内容和附件。   发布软件帖一律带查毒网址(如http://www.virscan.org)的报告地址及报告截图,不带报告说明的一律删除帖子并扣魅力处理,屡犯者永禁处理。   超过8%以上报毒者则当病毒帖永禁处理。
注:违反严禁方面规定的,帖子移旧或删除相关内容,扣分,警告,禁言,禁访,禁IP,甚至删除ID。
三、发帖回帖禁止方面的规定
1、禁止灌水
   禁止纯表情、纯数字字母、简单字眼、不涉及主题含义语句;
   禁止超三链回复;
   禁止用同样(相似)的文字语句回复5处以上主题帖;   禁止抄写社区内相同内容帖作以单帖发表。
2、禁止刷版
   单一板块,禁止连续无意义发表或回复超过6个单帖。(“谈天说地”版块10个)
3、禁止挖坟
   禁止对超过6个月没有回复的老旧帖子(精华帖、永久加亮帖、推荐帖除外)再进行回复。4、禁止发表与版块不符的主题
注:违反禁止方面规定的,提醒无效后,扣分,帖子移旧,或关闭下沉,或删除相关内容,严重者禁言3、7、15、30天。
四、点评规定
1、点评内容部分标准同以上发贴回帖内容要求。
2、同一贴内对包括主题以及回复点评次数不得超过3次。
3、违反以上要求者按情节给予删除点评、扣分、警告、禁言等处罚


五、发帖回帖奖励规定
具体见:II23休闲社区关于帖子高亮和加分的有关规定
http://www.ii23.cn/thread-342587-1-1.html

六、举报与投诉
1、投诉举报会员
   帖子右下角有“举报”功能,可以直接点击对违规帖子进行举报,版主收到提醒将视情况处理并奖励(1~3IB)。
   情节严重或不便于使用“举报”功能的,到社区事务处举报投诉说明投诉事件缘由,违规帖子地址、违规帖子性质、违规帖子图释(截图)等三点,由版主负责处理,如果对版主的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不认同,请直接PM社区管理员联系解决。
2、投诉版主
   开帖至[举报投诉],说明投诉事件缘由,并附上相关帖子或截图。在投诉过程中请冷静对待,切勿有辱骂、攻击、变相侮辱等词的出现,如果内容被上述不允许的词语涉及,投诉一律屏蔽。
3、严禁乱举报和恶意举报
   严禁在帖子、空间、留言、签名、QQ等任何地方对本社区管理人员及本社区有辱骂、攻击、诽谤、变相侮辱等词汇(文字、音、像)出现,如有,给予扣分、禁言、禁访甚至删除ID等处罚,必要时由总版主(及以上)查核。
   严禁乱举报、恶意举报。对于没有违规的帖子或者会员乱举报,恶意举报,或使用辱骂、攻击、诽谤等词汇内容进行举报的,将视情况给予提醒、扣分、禁言、禁访等处罚。4、外延事务纠纷严禁在本社区发帖。

七、小黑屋申诉
具体内容见:关于解禁的有关规定
http://www.ii23.cn/thread-339147-1-1.html

八、声明1、本社区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所有内容由网友自由发布,如侵害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在24小时协助您处理完毕。2、本社区会员发布所有原创文字、原创图片等原创内容,您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3、总版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II23社区管理组。
                                                                                                                                           II23休闲社区管理组                                                                                                                                             2014年5月10日

jekey 发表于 2009-10-16 12:55:07

赶紧学习一下版规

zzy204 发表于 2009-10-16 12:55:23

支持一个~!~!~!

壁虎 发表于 2009-10-16 12:57:12

支持,大家要好好遵守哦!希望不断完善此贴,多加些规定!

playboy 发表于 2009-10-16 12:58:40

学习了,不过提个建议,能不能把所有版规集中在一个帖子,有新的版规出来就往同一个帖子集中,方便大家学习

’Say、星° 发表于 2009-10-16 12:59:53

干脆置顶 成全社区的版规好了。
嘿嘿 感觉jun写得比较齐全
各版的斑竹可以根据自己的版区特点做适当补偿

playboy 发表于 2009-10-16 13:02:12

还有个问题想问一下LZ,你的新人进步奖怎么得来的,我怎么看到没满足好多条件啊
注册将近2个月了,发帖数量不到500,不符合第一条;
在线时间也低于75小时,不符合第二条;
教我一下,学习学习,大家都去混个来挂挂,哈哈~~

junjun9087 发表于 2009-10-16 13:13:23

引用第6楼playboy于2009-10-16 13:02发表的:
还有个问题想问一下LZ,你的新人进步奖怎么得来的,我怎么看到没满足好多条件啊
注册将近2个月了,发帖数量不到500,不符合第一条;
在线时间也低于75小时,不符合第二条;
教我一下,学习学习,大家都去混个来挂挂,哈哈~~ p_w_picpath/back.gif

其实规定都是死的,只要你发贴回贴质量好就可以领了呵呵,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突然就有了哈

kairger 发表于 2009-10-16 13:15:44

版规版规,遵守

strongly 发表于 2009-10-16 13:48:06

版规版规,遵守

qiang5008 发表于 2009-10-16 17:23:30

学习学习,再学习,遵守版规

kingleiwei 发表于 2009-10-16 21:50:44

学习学习版规

sg2944289 发表于 2009-10-16 22:17:26

哇呀,新规定呀,新人报道

水晶美女 发表于 2009-10-16 22:21:46

遵守

liyun66485 发表于 2009-10-16 22:24:05

国有国法,版有版规!大家要严格遵守!

zx9888 发表于 2009-10-17 00:19:25

支持一个!!

cojian 发表于 2009-10-17 07:37:11

哦,知道啦,

lddzy1 发表于 2009-10-17 08:35:10

支持,大家要好好遵守哦!希望不断完善此贴,多加些规定!

蒙牛酸酸乳 发表于 2009-10-17 08:42:12

支持下

oooooo 发表于 2009-10-17 16:32:12

赶紧学习一下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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